问题 |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
释义 | 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依法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发生工伤怎么办 针对这个问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未参加期间,其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有关费用。 未参加工伤保险怎么办 没买工伤保险职工工伤,工伤职工可以先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可能构成伤残的,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具体的情况,要求公司赔偿各项费用。1.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依据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70%人数天数;3.交通食宿费赔偿金额=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4.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5.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完全不能自理)40%(大部分不能自理)30%(部分不能自理);6.伤残补助金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24(一级伤残)22(二级伤残)..6(十级伤残);7.伤残津贴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90%(一级)85%(二级)..75%(四级);8.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9.丧葬补助金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10.供养亲属抚恤金赔偿金额=工亡职工本人工资(元/月)40%(配偶)30%(其他亲属)(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标准上增加10%)。 用人单位恶意规避工伤保险责任条款有效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恶意规避工伤保险责任而制定的条款是无效的,工伤保险责任是属于法定的责任,不承担责任就是违反法律规定,条款是无效的。 用人单位未申报工伤怎么办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工伤申报应当由用人单位进行申报,用人单位超过申报时效未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未参加工伤保险如何赔付 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工伤赔偿由用人单位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工伤定残后单位怎么赔偿?用人单位给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后,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赔偿有关项目,法律规定由用人单位负责赔偿的项目,由用人单位赔偿;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后,工伤赔偿法律规定的所有赔偿项目,都有用人单位负责赔偿。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工伤职工治疗期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工伤职工治疗期满,经鉴定构成残疾的,按照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到四级伤残的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评残后生活护理费、残疾器具补助费和工伤康复费用;工伤工伤死亡的,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的项目:工伤职工治疗期间的停工工资;工伤职工伤残评定以后,五级、六级伤残的伤残津贴和五到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职伤残补助金都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法律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也全部由用人单位支付。 该内容由 崔萍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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