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期间一方欠债,另一方支付共同债务吗 |
释义 | 分居期间一方欠债的话,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以上便是问题的相关答案及法律依据,大家可以仔细阅读。” 该内容由 陈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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