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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国刑法规定的而毒品犯罪的罪名有哪些
释义
    我国刑法规定的毒品犯罪罪名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法律分析
    (1)我国刑法规定的而毒品犯罪的罪名有哪些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347条);
    (2)非法持有毒品罪(第348条);
    (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第349条);
    (4)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第349条);
    (5)走私制毒物品罪(第350条);
    (6)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第350条);
    (7)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第351条);
    (8)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第352条);
    (9)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第353条);
    (10)强迫他人吸毒罪(第353条);
    (11)容留他人吸毒罪(第354条);
    (12)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第355条)。
    拓展延伸
    我国刑法规定的毒品犯罪罪名及其法律后果
    我国刑法规定的毒品犯罪罪名包括贩卖、运输、制造、持有、走私毒品等。根据刑法规定,毒品犯罪行为严重侵害社会安全和人民健康,将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罪名不同,法律后果也不同。一般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将面临刑事追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同时,他们的财产可能会被追缴或没收,个人自由受限,社会声誉受损。此外,毒品犯罪还会对家庭、社会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因此,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维护社会安全和人民健康,是我国刑法的重要目标之一。
    结语
    我国刑法规定了多种毒品犯罪罪名,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毒品犯罪行为严重危害社会安全和人民健康,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维护社会安全和人民健康,是我国刑法的重要目标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三百五十六条 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三百五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配剂,或者携带上述物品进出境,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生产、买卖、运输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三百五十三条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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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2 19:4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