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土地登记机构不应当审查抵押物的价值及抵押金额。理由如下:
 一是《民法典》没有要求登记机构审查抵押金额,并且明确规定登记机构不得要求对不动产进行评估,其中隐藏着登记机关不得干预抵押物价值及抵押金额之含义。
 二是抵押物的价值由抵押双方当事人确定,只需要当事人认可即可,不需要登记机构审查。
 所以,办理土地抵押登记时不需要审查抵押金额。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三条,登记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要求对不动产进行评估;
 (二)以年检等名义进行重复登记;
 (三)超出登记职责范围的其他行为。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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