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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职工因病,用人单位能否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释义
    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满后无法从事原工作,也不能接受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单位可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并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拓展延伸
    职工患病是否影响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职工患病不会直接影响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包括:职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职工因严重失职致使企业遭受重大损失、职工被刑事拘留等。然而,职工患病并不属于上述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理由之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企业在职工患病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然而,如果职工患病导致无法继续工作,企业可以与职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总之,职工患病并不会直接影响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企业在处理此类情况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职工患病并不是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理由。企业在职工患病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然而,如果职工因病无法继续工作,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因此,企业在处理职工患病情况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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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10:5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