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审法院以管辖裁定驳回起诉怎么办 一审法院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后,原告对裁定不服可以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一审法院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后,原告对裁定不服可以上诉,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中止或者终结诉讼适用于裁定范围,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律聊网相关律师。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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