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是:1.可以提供证人证言;2.可以保留相应的租房证明,以租期来证明;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协议;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一、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需要提供什么 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需要提供的证据是: 1、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2、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3、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4、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二、分居两年多怎么证明 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 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 双方往来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能够证明夫妻分居的事实的证人。 三、分居两年的证据是否可以公正 以下证据可以用来证明分居:(一)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二)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三)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