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年法院封条可以撕掉吗 |
释义 | 法院封条是不可以随便撕掉的,随便撕掉法院的封条为妨碍司法活动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查封、扣押动产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控制该项财产。人民法院将查封、扣押的动产交付其他人控制的,应当在该动产上加贴封条或者采取其他足以公示查封、扣押的适当方式。 一、有以下情形的,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的“裁定”; 1、申请查封人撤回了查封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2、债务已经清偿的; 3、查封的财产变卖不成,申请查封人、债权人不同意以被查封之物抵债的; 4、被查封财产的所有人提供担保,经过查封申请人同意的; 5、查封了案件以外人的财产的情况; 6、法院认为存在其他应当解除查封的情况; 二、贴封条其实就是法律上的“查封”行为,属于“民事执行”,包括如下意义: 1、由国家机关执行,在我国,法院是法定的民事执行机关; 2、包括查封在内的民事执行将生效的法律文书内容付诸实施,从而实现债权人的权利; 3、查封等民事执行需要由债权人的申请; 4、查封等民事执行是执行机关使用公权力的强制行为; 5、查封等民事执行是实现已确定的私权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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