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离婚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1、离婚登记需要以下材料: (1)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怎么登记 离婚登记的方式如下: 1、订立书面离婚协议; 2、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姻登记机关审查申请材料; 4、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后,当事人即可领取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