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有用,根据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诈骗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其中,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管制 ,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 而对于 电信诈骗 案件,2016年12月20日,最高法等三部门发布《关于办理电信 网络诈骗 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以上的可判刑,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万元以上的,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