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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有没有经济补偿金
释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1款第5项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用人单位除非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合同且劳动者同意,否则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分析
    1、有,《劳动合同法》第46第1款第5项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根据该规定,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则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均终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后的经济待遇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后的经济待遇处理方式因国家法律、劳动合同和企业规定而异。一般情况下,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雇主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金的数额通常取决于劳动者在该企业工作的年限、工资水平以及其他相关因素。另外,一些地方性法规还规定了特定条件下的经济补偿金标准。然而,如果劳动者在合同期满前违反劳动合同,雇主有权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劳动者应仔细阅读劳动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以了解自己在合同期满终止后的具体经济待遇处理方式。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1款第5项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除非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并获得劳动者同意续订,否则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后的经济待遇处理方式因法律、合同和企业规定而异。劳动者应仔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以确保自己在合同终止后获得应有的经济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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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2:5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