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女性,在生育后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报销。而生育保险金的领取方式,在法律上并没有具体规定。因此,根据生育保险制度的性质,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生育保险金。 法律依据: 1.《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参加生育保险的妇女,从保险关系建立之日起,缴费年限符合规定的,生育后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并按照国家规定报销生育医疗费用。” 2.《社会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参加生育保险的妇女给予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九条:“社会保险的基金和个人账户应当按照法定的数额和比例存放、使用,不得挪用、私分。” 综上所述,生育保险金的领取方式并没有具体规定,因此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生育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