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羁押必要性审查与取保候审的定义及区别 |
释义 | 羁押必要性审查与取保候审的区别在于:性质不同,取保候审是刑事侦查期间的强制措施,而羁押必要性审查是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需要继续羁押的审查;法律依据不同,羁押必要性审查需要一定期限才能决定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而取保候审则需在十日内通知检察院。 法律分析 羁押必要性审查与取保候审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侦查期间的强制措施;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2、法律依据不同。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所以,羁押必要性审查要经过一定期限才能决定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案件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 拓展延伸 羁押必要性审查与取保候审:定义、区别及法律适用范围 羁押必要性审查与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常见的两个概念。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法院对被告人的羁押是否必要进行审查,以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而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根据被告人的情况决定是否允许其在取保的条件下等待审判。这两者之间的区别在于,羁押必要性审查主要关注的是羁押的必要性,而取保候审则关注的是被告人是否满足取保的条件。在法律适用范围上,羁押必要性审查适用于需要对被告人采取羁押措施的情况,而取保候审适用于一些不需要羁押的案件,法院可以根据被告人的情况决定是否允许其取保候审。总之,羁押必要性审查与取保候审在刑事诉讼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以确保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结语 羁押必要性审查与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常见的两个概念。羁押必要性审查关注羁押的必要性,而取保候审关注被告人是否满足取保的条件。羁押必要性审查适用于需要采取羁押措施的案件,而取保候审适用于不需要羁押的案件。两者在刑事诉讼中发挥不同作用,以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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