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股东大会主持应该由谁进行 1、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法行使职权。 2、以后的股东会会议: (1)公司设立董事会的,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2)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 (3)副董事长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3、公司不设董事会的: (1)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2)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 (3)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4、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四十条 【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与主持】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二、股东会的职权有哪些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审议批推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7、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 8、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做出决议(本项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特有的职权);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