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患职业病单位能否终止劳动合同 |
释义 | 经医疗机构鉴定属于职业病,就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属于工伤,且伤残等级达到一至十级的,企业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视具体情况区别对待: 1.对于一至四级工伤的,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企业需要与员工保留劳动关系,不能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2.对于五至六级工伤的,属于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企业不得提出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员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由企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3.对于七至十级工伤,属于丧失部分劳动能力,企业不得提出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员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由企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可以依据相关规定终止劳动关系,由企业支付相应年限的经济补偿金和相关待遇。 一、辞职多久工资可以结清 原则上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但各省市对于员工离职工资结算与支付期限,又有不同的规定。比如在江苏省是应当在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离职员工工资,北京市是企业与员工双方依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 二、三期女员工有什么特权 1.不得以无过失性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无过失,是指劳动者没有主观上的过失,客观上无法完成正常的工作任务,或者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形。 2.不得以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 经济性裁员,是指企业由于经营不善等经济性原因,需要一次性解雇多个劳动者的情形。不论单位经济状况多差,除非破产,其他情况用人单位都不能解除与“三期”女员工的劳动合同。这点相对人性化,毕竟女员工在“三期”内属于经济压力较大的情况。重心需要放在家庭,更需要一个生产完随时可以恢复工作状态的平台。 3.劳动合同期满,需续延劳动合同至“三期”期满。 具体续延时间,指的是到员工“哺乳期”结束,也就是婴儿一周岁的时候。即时,用人单位才有权执行正常解除流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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