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合同算无效合同 |
释义 |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定金,超过部分不具有法律效力。 一、定金和押金如何区别 定金和押金的区别: 1、定金担保的是债权,不具有物权效力,而押金应属于担保物权的范畴; 2、定金是一种法定的担保方式,押金只是民间交易过程中使用的一种方式; 3、定金的设定仅限于担保合同的当事人,而押金的给付可以是主合同的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 4、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而押金的数额可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其数额可以高于或者低于主合同的标的额; 5、定金具有惩罚违约方的功能,而押金仅具有担保合同义务人履行合同的作用,其对违约方的制裁仅以所交的押金为限。 二、买期房交意向金要注意些什么 买期房交意向金要注意的事项分别有:意向金一般带有定金的性质;意向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意向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意向金自交付起合同成立;法定其他注意事项等。 三、订金合同都有哪些特征? 定金合同有下列特征:定金是实践合同,自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合同具有从属性,定金是对主债权的担保;以及定金具有双倍返还的效力,即收取定金的依法违约时,需要双倍返还定金给交付定金的一方。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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