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哪些合同算无效合同
释义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定金,超过部分不具有法律效力。
    一、定金和押金如何区别
    定金和押金的区别:
    1、定金担保的是债权,不具有物权效力,而押金应属于担保物权的范畴;
    2、定金是一种法定的担保方式,押金只是民间交易过程中使用的一种方式;
    3、定金的设定仅限于担保合同的当事人,而押金的给付可以是主合同的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
    4、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而押金的数额可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其数额可以高于或者低于主合同的标的额;
    5、定金具有惩罚违约方的功能,而押金仅具有担保合同义务人履行合同的作用,其对违约方的制裁仅以所交的押金为限。
    二、买期房交意向金要注意些什么
    买期房交意向金要注意的事项分别有:意向金一般带有定金的性质;意向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意向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意向金自交付起合同成立;法定其他注意事项等。
    三、订金合同都有哪些特征?
    定金合同有下列特征:定金是实践合同,自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合同具有从属性,定金是对主债权的担保;以及定金具有双倍返还的效力,即收取定金的依法违约时,需要双倍返还定金给交付定金的一方。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5 0:1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