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情侣间借贷是否因结婚而消灭的 |
释义 | 情侣间借贷不会因结婚而消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借贷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地役权消灭有几种情况,包括需役地不再需要利用供役地、地役权人放弃地役权以及存续期间届满或其他预定事由的发生。 法律分析 一、情侣间借贷是否因结婚而消灭的 1、不会自然消灭。借贷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结婚而消灭。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地役权消灭的情形 地役权是一种不动产物权,则不动产物权的一般消灭原因,当然适用于地役权。以下是地役权消灭的几项特殊原因:1、土地灭失,由于地役权权的主观属地——客观属地的特性,所以无论是需役地还是供役地灭失的地役权均归于消灭。需役地不需要利用供役地。由于地役权的功能在于满足需役地权利人的需要,因此若需役地不再需要利用供役地了,那么地役权应当归于消灭。供役地无法满足需役地的需要,其理由与上述情形相同。抛弃。地役权作为财产权利,因此地役权人是可以放弃其地役权的,地役权人若放弃其地役权地役权也归于消灭。存续期间的届满或其他预定事由的发生。如果地役权设有期限的,那么期届满的地役权归于消灭;设定地役权的合同若附有解除条件的,条件成就时地役权也归于消灭。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情侣间的借贷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结婚而消灭。而地役权的消灭原因包括土地灭失、抛弃以及存续期间届满等。在处理相关法律事务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九百九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九百九十九条 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的,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姓名、名称、肖像、个人信息等;使用不合理侵害民事主体人格权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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