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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把孩子判给女方,男当不给孩子
释义
    【法律意见】县法院不执行的话,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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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7:3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