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理服务期限起止时间 |
释义 | 一、工程监理服务期限有规定吗 监理服务期应包括保修阶段,在保修阶段要公正、正确处理保修费用,要根据质量发生的原因、时间,按规定进行处理。保修期满,质量保修金顺利支付,监理合同、施工合同才能终止。 关于工程的保修期限应依据监理单位与业主方签订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施工合同》文件中规定的期限。监理合同中规定的是监理业务期限,目前一般保修期监理定为1年。 二、监理单位应所承担的监理任务 《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根据所承担的监理任务,组建工程建设监理机构。监理机构一般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其它监理人员组成。 承担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监理机构应进驻施工现场。监理单位承担监理业务,应当与项目法人签订书面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第十七条监理单位实行资质审批制度。设立监理单位,须报工程建设监事主管机关进行资质审查合格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企业法人登记。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承接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监理单位是建筑市场的主体之一,建设监理是一种高智能的有偿技术服务。 第十九条监理单位与项目法人之间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与被监理单位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监理单位应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 该内容由 彭传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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