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成立条件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以及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等条件。 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解除条件有什么 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解除条件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等条件。 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有:1、存在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等情形;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3、其他条件。 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包括:1、单位可以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单位解除的,提前三天通知劳动者;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解除的,单位取得相关证据后,可立即通知解除等。 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1、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即劳动者已经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不间断达到十年或十年以上,只要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提出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同意时,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如果不是在同一单位,而是在两个或者三个用人单位工作满十年以上,则不符合这一条件,劳动者也无权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医疗期,在计算连续工作时间时,应把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依法享有的医疗期时间计算在内。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 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条件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劳动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限期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限期的劳动合同。这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符合三个条件,即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申请。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实践中当劳动者符合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向用人单位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往往表示不同意续约劳动合同,导致劳动者无法达到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目的。
该内容由 刘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