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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追讨债务提供什么证据
释义
    法律分析:
    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债务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银行转账凭证等; 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证据。如钱款在何日何地通过什么方式交给了被告; 而被告到期仍不归还,如果不能提供充分的书面证据,最好能提供与债权、债务人无关系的证明人证明双方之前确实存在实际的债权债务; 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信息,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提供有关被告不履行义务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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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5:3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