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行政区划就是国家为了进行分级管理而实行的国土和政治、行政权力的划分。具体地讲,就是国家根据政治和行政管理的需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充分考虑经济联系、地理条件、民族分布、历史传统、风俗习惯、地区差异、人口密度等客观因素,将全国的地域划分为若干层次大小不同的行政区域,设置相应的地方国家机关,实施行政管理。行政区划以国家或次级地方在特定的区域内建立一定形式、具有层次唯一性的政权机关为标志。行政区划因不同的国家结构形式而不同。行政区划的层级与一个国家的中央地方关系模式、国土面积的大小、政府与公众的关系状况等因素有关。 法律依据:《法兰西共和国宪法》 规定法国本土的行政区划分为省、市镇两级;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分为道(直辖市)、市(区)、郡3级。行政区划的建立和变更,一般需要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 《意大利共和国宪法》 规定全国划分为省、县、乡,它同时列举了省的名称,还规定了成立或变更省、县、乡的法定程序。 《菲律宾共和国宪法》 规定,任何省、市、自治市或区的变更,须经有关地区或几个地区举行的公民投票的多数票赞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