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理解著作权保护期的一致性和特殊性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致性:一般作品著作权保护期限为作者终身加上其亡故后若干年;著作权不由作者享有的作品,其著作权保护期为作品发表之后若干年。 特殊性:保护期还存在一些特殊性,如精神权利即著作人身权保护的永久性就是其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九条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第二十条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改变作品著作权的归属,但美术、摄影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作者将未发表的美术、摄影作品的原件所有权转让给他人,受让人展览该原件不构成对作者发表权的侵犯。 第二十一条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自然人死亡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法转移。 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变更、终止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由国家享有。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