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外企业增资后还能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
释义 | 一、涉外企业增资后还能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和涉外企业增资有关的税收优惠有两种:一是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的再投资退税政策;二是根据《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追加投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56号)规定的追加投资单独享受定期减免税政策。 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税后利润增加该企业的注册资本,或者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可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的40%的税款。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直接再投资兴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先进技术企业,期限不少于5年的,全部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追加投资单独享受定期减免税政策则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从事经国务院批准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项目;二是追加投资形成的新增注册资本达到或超过6000万美元,或者追加投资形成的新增注册资本达到或超过1500万美元,且达到或超过企业原注册资本50%的。外国投资者追加投资所取得的所得,可单独计算并享受《税法》第八条所规定的企业所得税免二减三优惠。 二、公司增资的规定有哪些 1、由股东会表决通过。新《公司法》第38条、第4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增加公司资本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由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资本也必须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股东缴纳新增资本的出资。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按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应当按照公司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3、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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