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写完了签字就可以离婚了是吗? |
释义 | 一、离婚协议书签字了算是离婚了吗 1、离婚协议书签字了,只能说明双方对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的处理意见,不能证明离婚了,离婚需要进行离婚登记之后才能证明。 2、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签字了可以反悔吗 1、离婚协议书上双方签字了是否可以反悔,要看离婚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离婚协议书在双方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时,民政局工作人员在离婚协议书上盖章后离婚协议书才具有法律效力,之后一方对离婚或者协议中某项条款反悔,是不可以的,除非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存在诈骗或者胁迫的情形,在离婚后一年内可以反悔,要求法院依法判决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 3、如果双方只是就离婚、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等问题达成一致起草了离婚协议书,双方签了字但是还没有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此时离婚协议书并没有生效,不具有法律效力,一方可以对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反悔,要求重新起草,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只能是去一方的经常居住地所在法院或者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网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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