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赠与的财物离婚时该怎么分 |
释义 | 婚前一方所得到的财产是属于个人的财产,并不会划归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哪怕该财产是在结婚前由另一方进行赠与的,也同样属于个人财产,不可进行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