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检察院取保候审了到法院不一定会予以取保候审。检察院取保候审,案件向法院提起公诉后,法院认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会重新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取保候审是指对部分犯罪嫌疑人认为没有羁押必要的,采取取保候审不至于危害社会的,准予其取保候审。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采取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