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权人可申请担保人破产。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重整或破产清算。包括主债务人和连带保证人。连带保证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直接申请其破产。债权人有权申请担保人破产。当债务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或破产清算申请。在此情况下,债务人的广义定义包括对债务负有责任的人,不仅限于主债务人,还包括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因此,若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无力偿还到期债务且负债累累,债权人有权直接提出破产申请。《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该内容由 姚凌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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