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控告人收到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书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采取以下救济措施: 一、申请复议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复议申请应当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 二、申请复核 控告人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三、向检察院投诉 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也可以向同级检察院投诉。 行政诉讼赔偿如何立案 律师解答: 登记立案。 如何提起行政复议? 提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直接口头申请。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被强拆房屋如何维权?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行政处罚自立案之日起多长时间作出处罚决定? 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案情特别复杂经延期仍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是否继续延期。案件处理过程中听证、公告和鉴定等时间不计入前款所指的案件办理期限。 行政赔偿程序是如何进行? 1.提出赔偿请求。受害人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的应当首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拒绝受理赔偿请求。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决定的受害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受案。 3.审查内容。 4.对符合法定赔偿条件决定予以赔偿的制作《行政赔偿决定书》。 5.行政赔偿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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