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哪些情形下房子拆迁管理部门不受理行政裁决申请?
释义
    律师解答:
    (一)对拆迁许可证合法性提出行政裁决的;(二)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不是拆迁当事人的;(三)拆迁当事人达成补偿安置协议后发生合同纠纷,或者行政裁决做出后,当事人就同一事由再次申请裁决的;(四)房屋已经灭失的;(五)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认为依法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予受理行政裁决申请:
    (一)对拆迁许可证合法性提出行政裁决的;
    (二)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不是拆迁当事人的;
    (三)拆迁当事人达成补偿安置协议后发生合同纠纷,或者行政裁决做出后,当事人就同一事由再次申请裁决的;
    (四)房屋已经灭失的;
    (五)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认为依法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对裁决申请不予受理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9 19:5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