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动产抵押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
释义 | 当事人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应当向动产抵押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动产抵押登记书(一式四份) 抵押人、抵押权人:填写《营业执照》核准的企业名称,或《身份证》上的姓名; 住所地:填写《营业执照》核准的企业地址; 代理人:双方授权委托书(代理人)上委托人的姓名; 证件类型:填写营业执照,证件号码填写《营业执照》的注册号。如果抵押权人为自然人的证件类型填写身份证,证件号码填写身份证号; 种类:借贷;购销;其它; 数额:币种、金额; 担保范围: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合同中其它约定(主要为这六项,根据合同约定选择);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根据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合同约定的期限填写; 抵押人签字(盖章)、抵押权人签字(盖章):分别盖上各自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如果抵押权人为自然人的还应本人签字后按上手印。 二、抵押物概况(一式四份) 名称:设备名称; 所有权归属:企业名称; 数量:多少台或套等,并在最后一栏中把数量合计; 质量:好、一般、差(任选一项); 状况:1、使用中、2库存、3、其它状况(任选一项); 所在地:设备所在的地址。 三、双方法定代表人证明(各一份)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贴上身份证复印件后在骑缝处加盖各自公章; 四、双方授权委托书(代理人)(各一份)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贴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后在骑缝处加盖各自公章。 五、提供双方已通过本年度或上一年度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各自公章,如果为自然人的提供最新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复印件须注明:本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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