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的内容是: 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刑诉法241条具体内容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从收到发回的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刑诉法第23条具体是什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刑诉法139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 刑诉法241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的内容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从收到发回的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对第一审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审理后,应当按照不同情形分别作出判决、裁定。 刑诉法第192条和176条有什么不同 新《刑事诉讼法》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新《刑事诉讼法》第192条集资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 两者概念不同,前者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后者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不同;主观方面也不尽相同,前者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后者具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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