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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请咨询一下,我们是农民小区,在楼下拿麦克风唱歌,八点前是不是扰民?
释义
    一、楼上唱歌扰民可以投诉吗1、楼上唱歌扰民可以投诉。具体如下:(1)可以通过居委会进行调解;(2)可以向派出所、城管或者环境部门投诉噪音污染;(3)向法院提起诉讼;(4)如果噪声达到国家法定标准的可以向环保部门举报。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二、扰民会受到处罚吗扰民会受到处罚。具体如下:1、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2、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3、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楼下,开足浴城,现在每晚唱歌
    一、晚上唱歌可以打110吗1、晚上唱歌可以打110。按照规定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等扰民作业。装修扰民可以到物业部门进行投诉,物业部门处理不好,可以拨打报警电话让警察出面进行制止或者协调。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同时依法享有获取声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噪声污染防治的权利。排放噪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二、噪音标准多少算是扰民噪音标准如下算是扰民:1、一类生活区域夜测在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在65分贝以上,只要超过晚上9点或者10点钟的就属于扰民,也属于噪音污染;2、小区里装修时间12时至14时、19时至次日7时以外时间段属于噪音污染;3、晚11点到次日早7点,分贝高于80分贝,即为扰民。
    我楼下的邻居,一到吃饭,搬凳子吃饭,就来说我们扰民,这是扰民吗?亲爱的
    法律分析:邻居租客扰民,可以做到以下几点:1、联系房屋的房东,要求房东出面与租客沟通;2、找到小区的物业进行协调,由物业作为中介进行调解;3、调解不成的,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由警察出警对租客的扰民行为进行警告,如果对方仍然不改的,警方可以与房东取得联系,要求房东解决;4、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决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行使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的,从其决定。
    您好,因为我们楼下经常说我们家有声音,今年四月拿刀上我们家砸门前一段有震楼器我想起诉,所以想咨询一下
    法律分析:可以向法院起诉楼上业主,具体可以申请鉴定,看是否有打掉隔音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楼下的开业,音响唱歌的声音特别大,属于噪音吗?
    法律分析: 噪音扰民可以报警。根据声音的大小来判断,如果达到噪音级别,可以报警处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第九条 需要集中行使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二)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三)执法频率高、专业技术要求适宜;(四)确实需要集中行使的。
    你好,因为我们楼下经常说我们家有声音,今年4月,我们家用刀砸门前一段。我想起诉,所以我想咨询一下
    可以报警处理,也可以找房管所投诉。还可以申请仲裁,实在不行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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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22:5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