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结婚证没有户口本,怎么办理婚迁户口 |
释义 | 落户地办理准迁证的流程及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户主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和离婚证等,然后前往公安局办理迁移证,最后携带准迁证、迁移证、落户申请和身份证完成落户手续。 法律分析 首选需要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办理准迁证需要的证件:落户申请;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落户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派出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本人与户主的关系证明; 4、离婚证原件、复印件。派出所审查材料没问题后,带着材料去公安局办理,办理完成后带着准迁证、户口页、身份证去户籍所在地办理迁移证。之后带着准迁证、迁移证、落户申请、身份证落户即可。 拓展延伸 婚姻登记后如何办理配偶的户口迁移 婚姻登记后,如果您想要办理配偶的户口迁移,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首先,您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结婚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等。然后,前往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填写《户口迁移申请表》,并提交所需材料。接下来,等待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审批。一般情况下,户口迁移需要经过公安机关的审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办理过程中,您可能需要提供其他额外的证明材料,例如居住证明、工作单位证明等。最后,根据相关程序和规定,等待户口迁移的结果通知。请注意,不同地区的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结语 办理户口迁移需要准备相关证件,如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和离婚证等。首先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然后前往公安局办理迁移证。最后,携带准迁证、迁移证、落户申请和身份证去户籍所在地办理落户手续即可。办理过程中可能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请注意,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律师获取准确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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