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动三轮车无证驾驶被交警把车子扣了,还罚款吗 |
释义 |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将面临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能会被扣留其非机动车。 法律分析 1、违反相关规定的,会被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拓展延伸 电动三轮车无证驾驶被交警扣车,如何应对处罚? 如果您的电动三轮车因为无证驾驶被交警扣车,您需要采取适当的措施来应对处罚。首先,您应该尽快与交警取得联系,了解扣车的具体原因和程序。其次,您需要准备好相关证件,包括驾驶证、行驶证等,并确保这些证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然后,根据交警的要求,您可能需要支付罚款。请确保按时缴纳罚款,并保留好相关的缴款凭证。此外,您还应该积极配合交警的调查,并遵守相关交通规则,以避免进一步的处罚。最后,如果您对处罚有异议,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合适的法律建议和帮助。记住,在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不要擅自驾驶电动三轮车,以免再次面临类似的处罚。 结语 违反相关规定的,会被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如遇电动三轮车被交警扣车,应及时联系交警了解扣车原因和程序,准备相关证件并确保其合法有效,按时缴纳罚款并保留缴款凭证。积极配合交警调查,遵守交通规则,如有异议可咨询律师以获得法律建议和帮助。未取得驾驶证时,请勿擅自驾驶电动三轮车,以免再次面临处罚。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四章 校车标牌核发 第五十八条 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应当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教育行政部门送来的征求意见材料后,应当在一日内通知申请人交验机动车。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四章 校车标牌核发 第六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每月将校车标牌的发放、变更、收回等信息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 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自取得校车标牌之日起,每月查询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核发校车标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每月汇总辖区内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和交通事故等情况,通知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四章 校车标牌核发 第六十六条 校车标牌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向核发标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补领或者换领。申请时,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机动车行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审核,补发或者换发校车标牌。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四章 校车标牌核发 第六十三条 已取得校车标牌的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或者不再作为校车使用的,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拆除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消除校车外观标识,并将校车标牌交回核发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专用校车不得改变使用性质。 校车使用许可被吊销、注销或者撤销的,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拆除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消除校车外观标识,并将校车标牌交回核发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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