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二者适用的事项不同。(1)判决书解决的是当事人双方争执的权利义务问题,即实体上的法律关系以及部分的程序问题;,(2)裁定书解决的是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比如说当事人申请回避、申请管辖权异议、申请财产保全等这些程序的事项。2、二者作出的依据不同。(1)判决书根据的法律是实体法,例如民法、婚姻法、继承法、经济法等;,(2)裁定书依据的法律是民事诉讼法。3、二者的形式不同,(1)判决书必须采用书面形式。(2)裁定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相信大家在打官司过程中也遇到过法官口头通知的情况,这也是合法的。4、上诉期限不同,(1)判决书,民事一审判决书,上诉期间是15天。行政一审判决书,上诉期间是15天。刑事一审判决书。上诉期间10天。(2)不服裁定书的上诉日期是10日,裁定中只有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和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以上诉;其他的裁定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