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贷案利息怎么算 |
释义 | 1、在民间借贷中,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在本金中扣除的,应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所以,事先扣除利息实际等于减少计算利息的本金。 2、在民间借贷中,出借方特别要注意不要出现复利的计息形式。有的人在借款合同到期后,没能按照约定收回全部本金,便将以前拖欠的利息计入本金,再次贷给借款人并计算利息,这种做法就是人们俗称的“利滚利”。我国法律明令禁止这种行为,如果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不支持利息。 3、另外,合同到期时如发生借款方不能按照约定全部返还本息的情况时,一定要对所偿还的款项进行说明或者同出借方协商一致,明确所还款是利息还是本金,否则,所还款项按照先归还利息,后归还本金的方式计算。如果先归还本金,则拖欠的利息部分不能再计息,如果先归还利息,则拖欠的本金部分可以继续计息。 一、借款合同中的当事人有什么权利与义务 贷款人的权利如下: 1、有权请求返还本金和利息; 2、对借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权; 3、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解除合同权。 贷款人的义务如下: 1、贷款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 2、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3、贷款人不得将借款人的营业秘密泄露于第三方。 借款人的义务如下: 1、提供真实情况; 2、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3、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二、高利贷合同有效吗? 对高利借贷,应认定合同无效,并可没收全部或部分本息,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一定的罚款。 有偿的民间借款合同,出借人不得在借贷时将利息扣除计入本金之内,也不得计算复利,搞利滚利,否则按照实际借贷额计息或将已收取的复利返还借贷人。合同约定借贷是有偿的,但没有约定利率或约定不明的,依法律规定,“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出借人应当特别注意,如果出借人的内心意愿是订立有偿借款合同,就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利息条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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