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2、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3、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4、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到哪里办临时身份证 临时身份证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具体情况如下: 1、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交纳证件工本费人民币10元。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2、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3、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办身份证去哪里 办理身份证去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办理身份证需要的材料有:1、在办证前,申请人应该携带本人的户口本、个人的两张彩色相片或者在办理现场采集相片;2、在办理时,申请人需要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以及进行身份证指纹的收集,并协助办证人员准确核身份证登记项目,交纳证件工本费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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