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疑丈夫背债逃跑,妻子求助于亲友 |
释义 | 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如借款用于共同家庭生活或共同经营,则妻子有责任归还;如借款为丈夫个人开支或非法活动,妻子不知情且未达成协议,则丈夫个人债务;婚前借款也属于丈夫个人债务;若夫妻协议确定各自负债责任,则妻子不承担还款责任。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规定,夫妻共同生活或履行抚养义务等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分析 (1)如果丈夫的借款属于共同家庭生活之用,或者是为了共同经营之用,那么这部分借款就属于丈夫和妻子的共同债务,妻子有责任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内归还这部分欠款。 (2)如果丈夫为个人开支借钱或从事非法活动,如赌博、放高利贷,妻子不知道丈夫的借款,那么这是丈夫的个人债务,妻子没有还款责任。 (3)如果丈夫的借款发生在婚前,那么这也是他的个人债务,妻子不承担还款责任。 (4)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就财产的分配和归属达成协议:各自的财产相互拥有,各自的债务由对方承担,则妻子不承担还款责任。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的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拓展延伸 妻子面临丈夫逃债,急需亲友援助 妻子面临丈夫背负巨额债务并逃离的困境,她感到无助和绝望。为了解决这一难题,她毫不犹豫地求助于她信任的亲友们。她希望能够得到他们的理解和支持,无论是提供经济援助还是法律建议。妻子深知自己无法独自面对这个问题,因此将亲友们视为她唯一的希望。她向他们诉说了自己的困境,希望能够找到解决办法。亲友们听到她的呼救后,立即展开行动,帮助她寻找合适的法律援助和财务支持,以帮助她重新建立起生活的稳定和安全感。 结语 在婚姻关系中,债务分割问题常常困扰着夫妻双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丈夫的借款属于共同家庭生活或共同经营之用,妻子有责任在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内归还这部分欠款。然而,如果丈夫的借款属于个人开支或非法活动,或者是婚前债务,妻子则无需承担还款责任。此外,如果夫妻双方已就财产分配达成协议,妻子也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当妻子面对丈夫背负巨额债务并逃离的困境时,她积极地寻求亲友们的帮助与支持。在亲友们的理解和援助下,妻子得以寻求适当的法律援助和财务支持,重建她的生活稳定和安全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章 家庭暴力的处置 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处相结合原则。 反家庭暴力工作应当尊重受害人真实意愿,保护当事人隐私。 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给予特殊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法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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