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务接待是指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为了完成工作任务而对来访人员进行礼仪、交流、服务等活动。公务接待的标准和规定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其有关规定和文件所制定,包括接待人员的等级、接待场所、接待内容、接待标准等方面。 公务接待是处理公务事项过程中的必要环节之一,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为保证公务接待活动的公正、公开、廉洁,中央政府及各地方政府相继颁布了一系列相关规定和文件。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其有关规定就明确规定了公务接待应遵守的标准和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接待人员的等级:公务接待的等级分为一、二、三、四级,依据来访人员的身份和级别划分。不同级别的接待应当有明确的标准和程序。二、接待场所:公务接待的场所要求满足工作需要;接待场所一般应选择经济实惠、适度豪华、环境优雅、服务规范的场所。三、接待内容:公务接待的内容应当符合工作需要,并在接待前进行详细的准备和计划。接待的内容应当有明确的安排和程序,并且应当保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廉洁奉公。四、接待标准:公务接待的标准应当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尤其是在餐饮等方面需要控制开支。公务接待所需的费用应当列入单位预算,不得挪用公款。 公务接待活动有哪些禁忌?公务接待活动中有一些禁忌需要特别注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禁止用公务接待来谋取私利;2.禁止接待场所过于豪华或浪费公共财产;3.禁止在公务接待中过度炫耀权力或显摆身份;4.禁止利用公务接待行为奢侈享受,而不是履行工作职责;5.禁止在公务接待过程中收受或提供贿赂。这些禁忌必须得到严格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公务接待活动的公正、公开、廉洁。 公务接待是处理公务事项过程中的必要环节之一,其标准和规定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其有关规定和文件所制定。公务接待活动中存在着一些禁忌,需要特别注意。公务接待的公正、公开、廉洁无疑是维护公共形象和信任的重要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三十二条 公务接待应当坚持节约原则,严格控制接待标准,严禁公款购买、赠送礼品、礼金和有偿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