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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保险缴纳问题:生育保险未交纳,该怎么办?
释义
    单位未缴纳生育保险,产检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公司不给上也没问题。你可以要求公司承担费用,如公司不同意,可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局会依法让公司承担这部分费用。根据《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法》第八条规定,已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产假前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分析
    单位未缴纳生育保险,产检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
    所以公司不给上,也完全没有问题。你可以要求由公司承担这些费用,公司不肯支付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局会依法让公司承担这部分费用的。
    法律条文见《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法》中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拓展延伸
    生育保险拖欠:如何解决未缴纳问题?
    生育保险拖欠是一个严重的问题,但是解决未缴纳问题并不是没有办法。首先,您应该尽快联系相关部门,了解具体拖欠的原因和金额。其次,根据相关法规,您可能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收入证明、生育证明等。在与相关部门沟通时,您应该准备好这些文件以便核实您的情况。同时,您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或保险代理人,他们可以为您提供法律意见和协助处理相关程序。最重要的是,不要忽视该问题,及时采取行动,以免造成进一步的麻烦。记住,解决生育保险拖欠问题需要耐心和专业的帮助,但是您有权利获得应有的保险福利,所以不要放弃努力。
    结语
    生育保险拖欠是一个严重的问题,但解决未缴纳问题并不是没有办法。首先,您可联系相关部门了解拖欠原因和金额。其次,根据相关法规,您可能需提供收入和生育证明等文件。咨询专业律师或保险代理人可提供法律意见和协助处理程序。最重要的是,不要忽视问题,及时采取行动,以免进一步麻烦。您有权获得应有的保险福利,故请勿放弃努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四章 保险经营规则 第九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依法提取公积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二章 保险合同 第二节 人身保险合同 第三十三条 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
    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前款规定限制。但是,因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二章 保险合同 第二节 人身保险合同 第三十四条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按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者质押。
    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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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3:4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