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药品检查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释义
    药品检查应当遵循依法、科学、公正的原则。医院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包括以下内容:执行《药品管理法》及相关质量监督管理法律法规,检查本医疗机构贯彻落实规章制度的情况;检查处方调配中药品核对及技术操作规程执行情况;检查特殊药品和其他药品的使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医疗机构制剂的质量检验执行情况;检查库存药品质量情况,确保库存药品安全有效;检查医院药品流通管理执行情况;医院药品质量监督小组承担的药品质量监督的其他任务。药品检测的检测项目众多,有药品质量检测、药品成分检测、药品重金属检测、药品不良反应检测、药品密封性检测、生物药品检测、药品外观检测、药品常规检测、药品理化检测、药品安全检测和药品缺陷检测。
    药品检测的目的在于防止不合格药品流入市场,保证药品的安全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对其在监督管理工作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的行为,国家将依法予以处罚。《药品管理法》对此有以下规定:
    (一)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收回违法发给的证书,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对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企业发给符合有关规范的认证证书的,或者对取得认证证书的企业没有按照规定履行跟踪检查的职责,对不符合认证条件的企业没有依法责令其改正或者撤销其认证证书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单位发给《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
    (3)对不符合进口条件的药品发给进口药品注册证书的;
    (4)对不具备临床试验条件或者生产条件而批准进行临床试验、发给新药证书、发给药品批准文号的。
    (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设置的药品检验机构,或其确定的专业从事药品检验的机构,参与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有违法收入的予以没收;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设置的药品检验机构,或其确定的专业从事药品检验的机构的工作人员,参与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设置、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在药品监督检验中违法收取检验费用的,由政府有关部门责令退还,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违法收取检验费用情节严重的药品检验机构,撤销其检验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五条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配合国务院经济综合主管部门,执行国家制定的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1 6: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