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试用期一般为一年吗? |
释义 | 劳动合同签订一年试用期最多约定2个月,劳动合同到期后有三种处理方式,可续签、主动解除或支付经济补偿金解除。若未终止或续签劳动合同,双方继续工作将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一、劳动合同签订一年试用期多久?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签订一年试用期最多约定2个月的,具体的时间看双方约定的。 二、劳动合同签订一年后到期怎么处理? 劳动合同到期后,有三种处理方式,分别有不同的法律后果: 1、可由职工和用人单位协商,续签劳动合同。 2、如果职工主动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双方劳动关系解除,职工不能拿到经济补偿金。 3、如果是用人单位不愿意与职工续签劳动合同的,则应该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后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既未终止劳动合同,也未续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实际上双方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签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签订手续。由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一年。具体试用期的长度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而定,不超过三个月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到期后,可以通过协商续签劳动合同,如果职工主动不续签,劳动关系解除且无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则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关系。若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继续工作而未终止或续签合同,则视为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条 【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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