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约的有效期怎么确定 |
释义 | 要约的有效期的确定有: 1、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受要约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2、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或者作出实质性变更的,要约失效; 4、要约被拒绝或者被依法撤销的,要约失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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