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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去解决离婚后不给探望孩子的问题
释义
    离婚后有抚养权的一方不让见孩子的,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使探望权。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和裁定后,当事人拒不执行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所以,一方不履行协助的义务的,另一方有权起诉处理。
    一、剥夺探视权的后果及危害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不给探视权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二、夫妻一方被禁止探望孩子怎么办
    夫妻一方被禁止探望孩子的,有以下解决方式:
    1、与对方协商;
    2、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强制执行。
    法院强制执行一般只会采取排除妨碍措施,而不会对孩子的人身采取强制措施。
    法律上明确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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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3:3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