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十日 |
释义 |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因此,行政拘留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能超过20日。 一、被公安机关拘留是什么违法行为 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合并执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20天。 二、拘留的类型有哪些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拘留分为三种:治安拘留(治安拘留)、司法拘留和刑事拘留。 (1)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拘留时长为1日以上,15日以下。多种违法行为,合并执行拘留不会超过20天。 (2)司法拘留,是指对妨害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情节严重的人采取的强制措施,拘留时长最高为15天。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有能力履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当事人,一般首次拘留就是司法拘留。 (3)刑事拘留,是指针对涉嫌犯罪的当事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相较于前两种,这种拘留措施最为严厉,拘留时限也最长。 作为当事人家属,在亲人被拘留后,应当在第一时间了解办案单位名称,通过打电话或者到公安局(派出所)当面了解当事人被拘留的原因,核实是否属于刑事拘留。如果当事人被刑事拘留,要做好“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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