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继承房产应去哪个法院? |
释义 | 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由于这是民诉法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因此,不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因此,房产继承纠纷的管辖法院包括: 1、被继承人(即去世的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院,仅指住所地法院,并包括经常居住地法院。 2、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也就是说,如果被继承人在多个行政区域内均有遗产的,那么需根据遗产在各个行政区域的分布情况,确定由主要遗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注意:民诉法还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因此,房产继承纠纷应由房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一、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管辖问题 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管辖有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规定,继承纠纷包括: (1)法定继承纠纷。转继承纠纷和代位继承纠纷; (2)遗嘱继承纠纷; (3)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 (4)遗赠纠纷; (5)遗赠扶养协议纠纷。 所以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属于继承纠纷。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遗产继承纠纷管辖规定 由于继承遗产产生纠纷从而提起的诉讼,一般会让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来进行管辖。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以下案件由人民法院专属管辖:1、由于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会进行管辖;2、由于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会进行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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