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再婚三年离婚的,财产分割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属于个人财产的离婚时归个人所有,而属于双方共同财产的,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属于个人财产的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而属于双方共同财产的有结婚登记之后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