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哺乳期女方要求赔偿怎么补偿 |
释义 | 1、女方哺乳期主动提出离婚,没有补偿,只有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情形才会获得赔偿。 2、《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哺乳期离婚女方可否要求赔偿 第一,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也说就是在哺乳期内,女方是可以主动提出离婚的。第二,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也就是说出现了上面的四种情形,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综上,即使是在哺乳期内提出离婚,如果没有第四十六规定的情形是无法要求赔偿的。但在司法实践当中,法院也会根据原告的具体要求进行一定的自由裁量。 哺乳期离婚女方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的规定:1、在哺乳期离婚女方一般是不可以要求赔偿的,离婚赔偿有法定条件。2、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3、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哺乳期离婚女方是否可要求赔偿 哺乳期离婚女方可以要求赔偿,如果是因为男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女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哺乳期离婚女方是否可要求赔偿 法律咨询解答 哺乳期离婚女方可以要求赔偿,如果是因为男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女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哺乳期家暴离婚女方可以要求什么 因家暴导致离婚,女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女方哺乳期离婚,可以要求得到婚后共有财产的大部分或者全部,以及主张得到孩子抚养费用。分割共有财产和孩子抚养费的数额,需要离异双方自行协议。达不成协议的,可以上法院起诉解决。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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