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撤销权成立要件主要有以下几点:债务人要进行财产或权利的处分行为;这个处分行为要在法律上有效;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必须在债权形成后或之后发生;债务人的处分行为会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即损害债权;债务人和受让人在主观上有恶意或过错。 法律分析 撤销权成立要件主要有: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其财产或者权利的行为;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已生效;债务人实施的处分行为须发生于债成立之时或之后;债务人的处分行为会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即有害债权;债务人和受让人主观上有恶意或过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该内容由 于青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